黨紀學習教育問答 | 黨員在干部選拔任用等過程中“跑風漏氣”,,將面臨哪些黨紀處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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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者按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重大決策部署,,深入學習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,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官網(wǎng)官微特開設《黨紀學習教育問答》專欄,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,、新修訂《條例》的內容和要義,,以及黨員干部在實際工作、學習中常見的疑惑和違紀風險點等,,邀請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黨的建設教研部專家學者進行解答,,為廣大黨員干部在黨紀學習教育中提供學習參考。
今天推出第二十期《黨員在干部選拔任用等過程中“跑風漏氣”,,將面臨哪些黨紀處分?》,,敬請大家持續(xù)關注。
黨紀學習教育問答
第二十期:黨員在干部選拔任用等過程中“跑風漏氣”,,將面臨哪些黨紀處分,?
解答專家
王懂棋,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黨的建設教研部教學秘書,,教授
黨員在干部選拔任用等過程中“跑風漏氣”,,將面臨哪些黨紀處分?
答: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四十四條規(guī)定:泄露、擴散或者打探,、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,、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,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(jié)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,。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,、巡視巡察等方面資料,,情節(jié)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(jié)嚴重的,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,。為了更好地深入了解這個條文,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個重點,。
1.深刻認識“跑風漏氣”的重要危害
“跑風漏氣”的核心是什么?“跑”和“漏”的核心是信息,,是指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,、巡視巡察中不能公開或者還不到時候公開的動議方案,、預備人選、檔案材料,、問題線索等內容被泄露,、被擴散?!芭茱L漏氣”損害的是相關部門的底氣和黨的公信力,。長此以往,久拖不決必將嚴重損害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執(zhí)政和領導權,?!芭茱L漏氣”如果不能嚴令杜絕、一查到底,,就會在一些地方,、一些部門出現(xiàn)“影子黨委”和“地下組織部長”,選人用人,、從嚴治黨的風氣就會惡化,。“跑風漏氣”如果不能嚴令杜絕,、一查到底,,就會讓一些敢于斗爭的同志心寒,甚至受到打擊報復,腐敗分子的氣焰就會更加囂張,,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就會日益艱難,。
2.適用范圍
行為主體上,泄露,、擴散或者打探,、竊取的主體既可以是進行干部選拔任用、紀律審查,、巡視巡察等具體工作的人員,、相關人員,也可以是非相關人員,。對于工作人員指的是參與選拔任用,、紀律審查、巡視巡察等具體過程的考察組,、專案組,、核查組成員,以及參與具體過程的綜合部門,、協(xié)助部門的工作人員,。相關人員范圍包括工作推進過程中每一環(huán)節(jié)涉及的人。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為例,,具體包括分析研判和動議,、民主推薦、考察,、討論決定等環(huán)節(jié),,在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推進的過程中,都可能出現(xiàn)尚未公開事項或應當保密內容泄露,、擴散的情況,。2019年修訂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中將“動議”環(huán)節(jié)進一步修改完善為“分析研判和動議”,分析研判的過程就是一個全方位,、多角度,、近距離了解干部的過程,在進行談話調研,、形成初步方案的過程中就涉及相關人員,,包括領導班子成員、談話調研人員等,。非相關人員是指與自己無關,,但為他人打聽選人用人進展,過問案情的人員,。2019年修訂的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檢查機關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工作規(guī)則》第六十四條對這類情況進行了規(guī)定:對紀檢監(jiān)察干部打聽案情,、過問案件,、說情干預的,受請托人應當向審查調查組組長和監(jiān)督檢查,、審查調查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并登記備案,。
因此,廣大黨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,,強化保密意識,,做到不該說的不說,不該傳的不傳,,不該留的不留。
3.紀法銜接
一是違紀追責,。泄露,、擴散等行為主觀上沒有故意,沒有造成重大影響或主動挽回損失,、消除不良影響或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(fā)生的,,可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。二是違法追責,。如果黨員竊取,、泄露調查信息達到國家秘密密級標準,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的相關規(guī)定,,依法進行追責,。同時,可以對其紀律審查和監(jiān)察調查雙立案,,運用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第三十九條之規(guī)定泄露工作秘密,,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,予以警告,、記過或者記大過;情節(jié)較重的,,予以降級或者撤職;情節(jié)嚴重的,予以開除,,對其進行處置,。三是刑事追責。黨員違法泄露,、擴散或者打探,、竊取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,情節(jié)嚴重的,,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,承擔刑事責任。根據(jù)不同的情形,,相關人員可能涉嫌構成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條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,、第三百九十八條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以及四百一十七條規(guī)定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,等。
中央黨校(國家行政學院)學習時報社,、黨的建設教研部,、機關黨委聯(lián)合出品